「誰的車啊!?」
「這車子得好幾百萬吧?就這麼扔大馬路上?」
「報警吧……」
「報警報警……」
「煩死了,我還急著回家去呢。」
現場一片混亂,明殊買完零食,那邊都還沒搞定。
現在的有錢人,真是會玩兒。
明殊往事務所走。
走了一段距離……
她停下,回頭看後面跟著的小蘿蔔頭,「你跟著我幹什麼?」
五六歲的小男孩,長得非常可愛,沒有打傘,渾身都濕漉漉的,像一隻被丟棄的幼犬。
「餓。」小蘿蔔頭可憐巴巴的扁著嘴,一雙大眼眨啊眨啊,目光卻死死的盯著明殊手裡的零食。
「你爸媽呢?」
「不知道……」小蘿蔔頭更可憐,「姐姐,可以給我吃零食嗎?我會報答你的。」
「怎麼報答?」明殊好笑。
「……唔。」小蘿蔔頭咬著手指,半晌才道:「以身相許好不好姐姐?」
明殊:「……」
朕怕是會被抓起來。
還想分朕的零食!
居心不良!
這熊孩子從哪兒跟著她的?
她買零食付帳的時候沒有看到,應該是她出來後……
明殊摸出手機,給陳聞打電話。
「千女士,有什麼事?」陳聞依然處於混亂中,以為明殊有什麼線索。
「我撿了個熊孩子。」
「哈?」你撿了個熊孩子,跟案子有什麼關係,他們丟的是嬰兒,不是熊孩子!
——
陳聞看著吃泡麵的熊孩子,和旁邊吃著同款泡麵的明殊,十分頭疼。
師母啊!
你真的不是坑我的嗎?
「這孩子你一會兒送到隔壁去。」陳聞確定這孩子是明殊撿來的,抓著一個警員吩咐。
他們這是重案組。
孩子走丟這種事,壓根不歸他們管。
「陳隊,查到死者的身份了。」拿著資料過來的警員,快速的將信息說一遍:「柯蘭,23歲,本市人,剛畢業一年,家境一般,住在花海小區,無配偶……」
陳聞抬頭。
無配偶?
那哪兒來孩子?
陳聞都將明殊請來了,這個時候大概就是抱著死馬當活馬醫,讓明殊一起去死者家裡。
花海小區是高檔小區,普通人不會考慮的那種。
房子兩室一廳,不算大,但也不算小,收拾得規整溫馨。
陳聞先簡單的打量一遍:「這裡有男性居住,去查柯蘭的男朋友。」
明殊站在門口沒進來,她倚著門框,「不用查了,她沒男朋友,被人包養的小三,孕期28周。」
陳聞:「……」
警員:「……」
你站在門口,怎麼就知道了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