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此事不在罰與不罰。」趙之傑嘆了口氣,「這些年我大金內外憂患實多,皇上不想與宋人輕啟邊釁,這才叮囑你我此次出使,小事不爭,細枝末節上多加容忍。你我來到臨安,宋人不出城相迎,驛館待遇也不如以往,朝堂上宋主不起身親迎國書,還令贊者唱『躬身立』,故意拿『躬』字犯我顯宗名諱,凡此種種,都是在故意挑釁。宋人想趁蒙古在漠北作亂之時,對我大金用兵,前段時間往江北調兵,這事你我都是知道的。宋人苦於師出無名,此番各種羞辱你我,還想坐實你殺人之罪,無非是想找藉口挑起爭端,伺機開戰。你我此次出使肩負重責,絕不能落人口實。往後幾天,你切記不可再飲酒,以免誤事,有外人在時,脾氣也要多加收斂。」
「不能喝酒,還不讓發脾氣,難道叫我成天窩在驛館,做個縮頭烏龜不成?這幫宋人有什麼好怕的?開戰便開戰,我大金國兵強馬壯,會怕了他們?」
「你又忘了皇上的叮囑?」
「皇上是說了小事不爭,可也叮囑了你我,大是大非上絕不讓步。宋人一再挑釁,你我忍讓得夠多了,再這麼忍下去,宋人只會當我們好欺負,更加肆無忌憚。」
趙之傑淡淡一笑,道:「一味忍讓,任由宋人得寸進尺,當然不行。」頓了一下,慢慢說道,「宋人一向骨頭軟,尤其是他們的官員,還有他們的皇帝,好比是一隻狗,你示之以弱,它便吠得厲害,你示之以強,它便夾起尾巴不敢妄動。皇上叮囑不爭小事,大是大非絕不讓步,便是此理。方才趙師睪和韋應奎的臉色那麼難看,對昨晚闖入驛館抓人的事沒有半句歉言,只怕還會揪住這樁命案不放。這樁西湖沉屍案,我們若不插手,保不准宋人會做出什麼大文章來。你我出使臨安,該屈則屈,當伸則伸。我打算以金國使臣的身份,親自來查此案。」說到這裡,他眉眼間英氣畢露,「臨安知府也好,司理參軍也罷,都是酒囊飯袋之輩,至於那個宋慈,雖懂不少驗屍之術,可年紀輕輕,我看也不足為慮。我不但要親查此案,還要查得大張旗鼓,查得盡人皆知,如此一來,這幫宋人官吏再想在這案子上動什麼手腳,可就要掂量掂量了。初十返程之前,我定要查出真兇,破了此案,當著全天下人的面,將這一干宋人官吏比下去,讓他們無話可說。如此你我既能一出胸中之氣,又能不辱使命,滅他宋人氣焰,彰我大金威嚴!」
第二章 驗不出致命傷的女屍
金國使團一行人離開後,宋慈站在長生房中,望著蟲娘的屍體,腦中所想,全是屍體上驗不出致命傷一事。眼下能確定蟲娘不是死於中毒,那兇手無論用何種手段殺害她,勒死也好,掐死也罷,或是重物擊打、銳器捅刺,她身上總該留下致命傷才對。驗不出致命傷,只有兩種可能,一種是致命傷位於極其隱秘之處,比如之前他提到的火燒釘顱案,是用燒過的鐵釘釘入死者的頭頂,因為傷口細小又沒流血,且被發叢遮掩,所以不易驗出;又比如致命傷位於谷道或陰門,一些驗屍官羞於查驗,沒能驗出來。可是蟲娘的發叢、谷道和陰門,他都仔細查驗過,沒有致命傷存在。另一種可能,是屍體上原本有致命傷,只是被人為動了手腳。他記得父親宋鞏就遇到過類似的案子,在廣州增城有一方姓富紳,其子殺害了書院同學,又放火毀屍滅跡,驗屍的仵作行人收受賄賂,故意掩蓋焦屍身上的致命傷,想讓富紳之子脫罪,幸得宋鞏明察秋毫,最終才將富紳之子繩之以法。
想到這裡,宋慈問道:「韋司理,除你之外,還有哪些人接觸過蟲娘的屍體?」
韋應奎應道:「沒什麼人接觸過,就差役們搬運屍體時碰過。」
「金國使團的人有沒有接觸過?」
「沒有,剛才金國二使來此,還是第一次見到蟲娘的屍體。」
宋慈想了一想,道:「蟲娘的屍體曾在城南義莊停放過,對吧?」他記得之前剛到長生房時,趙師睪曾提及蟲娘的屍體是從城南義莊運回府衙停放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