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回答他:「……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從肉身生的,就是肉身;從靈生的,就是靈。」
因此,人無論如何都沒法進入天國。
除非上帝之眼消失。
所以他想從這裡出去,必須做到兩點:
一、讓眼睛嘹亮;
二、毀掉上帝之眼。
其中,第二點對池醉來說不是什麼難事,金光轟一轟就行,第一點卻讓他有些摸不著頭腦。
但既然與眼睛有關,思考方向還是落回到眼睛上比較好。
池醉想起了自己身後那密密麻麻的眼睛。
會跟它們有關嗎?
想到這裡,池醉再次端著打火機,游到上帝之眼的瞳仁前。
詭異的畫面看100遍也就不詭異了,何況這些眼睛並沒有對他造成實質性的傷害,因此重來一次時,池醉關注到了更多東西。
比如,慘白瞳仁能夠映射出的,並不是他身後全部的眼睛;
再比如,他身後的一些眼睛因為視角限制,只能看到上帝之眼的某個部位……
這讓問題更加複雜——
假設這裡所有的眼睛,他自己的眼睛,趴在他背後的眼睛,以及上帝之眼,全都需要嘹亮,那該怎麼辦?
要知道,視角的缺陷幾乎是無解的。
而比起這個,更難的一點是,如何在嘹亮上帝之眼的同時毀掉它?
池醉沒什麼頭緒。
他乾脆將火光熄滅,一個人在黑暗中漂了會兒。
讓眼睛昏花倒是好辦,直接把光一滅,所有眼睛就都成了暗的。
問題是沒法讓所有眼睛裡都有光。
池醉把玩著手裡的打火機,心不在焉地想:要是能把光放大該多好?
等等!
他突然反應過來,把光放大?!
腦海中仿佛有什麼划過,電光火石間,池醉生出了一個非常狗的想法。
放眼望去,上帝之眼幾乎占據了整個池底。
如果他能把上帝之眼全部點燃,豈不是又毀了它,又嘹亮了它,還順便嘹亮了其他眼睛?
——簡直一箭三雕!
這下,池醉看上帝之眼的眼神就仿佛惡狼見到肉一般「核善」。
他一邊微笑,一邊在心中盤算要怎麼把火放的更大。
唔……打火機火苗太小,干燒燒不起來,還是加點酒精比較好。
易燃易爆炸。
唔……這道菜就叫「水煮死魚眼」吧。
名副其實。
於是5分鐘後,『化骨池』底火光沖天。
上帝之眼憤怒地凝視著池醉,從最開始的有力到最後的虛弱,最終在池醉輕快的小曲兒中化為了灰燼。
其他眼睛看著這一幕,不知為什麼,覺得有點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