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要錄視頻,有沒有合適的地方,練習室會劇透我現在是晉級狀態”,他說,“唉,等等……”
警方已經發布了聲明?
第114章 114.露面(已修+基本沒改)
在鄭智雍打人的視頻剛放到網上的時候,輿論是:
那個人是thinker?在和zico一起參加完朴經的生日會以後當街打zico的經紀人, 真是有一套呢。在電視上還挺能裝。《無限挑戰》和《show me the money》應該讓他下車了吧, 這種人出現在鏡頭前簡直誤導青少年。
無論是鄭智雍, 還是兩個節目組,都沒有在第一時間對這件事作出回應,類似的輿論不斷發酵,直至警察公開了當晚的情況:
zico與thinker在生日會結束後一同離開,因zico較為疲勞, 找來當晚在另一位置的經紀人前來代駕。上車後thinker聞到經紀人身上有酒氣, 便下車走到駕駛座旁追問,在經紀人承認飲酒後拉開車門對其進行指責與毆打。幾人被帶到警局後, 警方對經紀人進行了酒精檢測, 確認其為醉酒狀態, 但因為在場的人均作證那時汽車尚未啟動,不構成酒後駕駛, 經紀人的傷不構成輕微傷, 又放棄對thinker進行追究,在有人擔保的情況下, thinker被釋放。
網民們對此表示……他們需要時間緩緩。
如果只是由口角發展到鬥毆,而不知道內容是什麼, 網民們噴起來絲毫不會含糊——“無論如何打人都是不對的”這話說出來非常輕巧。可是現在警方說了具體原因:zico的經紀人酒駕。
公眾人物酒駕的時候沒少開噴的網民, 在這個時候就有點問難, 公眾人物酒駕當然是要罵的, 公眾人物因為別人要酒駕而憤怒得揮拳相向, 這該怎麼評價呢?
大部分人在噴之前還是要過一下腦子的,所以這一條新聞下面評論的增長速度並不像視頻出來的時候一樣快,但還有些人是“公眾人物有點問題就要開罵”的類型,有點理智的人又在沉默,評論區就成了這樣的畫風:
經紀人想追究也不行的吧。
普通人會這樣輕易地了結嗎?
打人是有理由的,所以這就過去了?我們的法律對藝人真寬容呢。
想要理由總是可以找出來的。
喝酒開車不對,動手就對了嗎?
再怎麼解釋也不能否認thinker就是個暴力分子。
……
能在這個時候迫不及待地繼續指責鄭智雍的,幾乎都是戾氣比較足的那一類。所以評論區很快就變得有些不堪入目,即便是先前還罵過鄭智雍的人都覺得有點過了。
“不管什麼原因總之你打人就是不對”,這樣的群眾輿論可不怎么正面啊。
在一般的情況下,“說話的大多數”的態度都是正確、至少是政治正確的,但並不是每一回都是這樣,要不然韓國藝人壓力大的事也不會全亞洲都知道了,網民們喜歡揪著錯處不放是一方面,有時候也有人會雞蛋裡挑骨頭硬找出錯處來。鄭智雍的情況就是後者,如果直接揪出一個理中客讓他發言,聽到的恐怕會是“事出有因不要做得太過”這樣的話,但是事情沒有塵埃落定的時候,理中客一般不喜歡開口,評論區里一堆噴子在蹦躂,要不是最開始那個視頻下面罵鄭智雍的熱評點讚近萬,警方的解釋下面罵鄭智雍的熱評點讚卻一千都不到,單看熱評內容絕對會以為鄭智雍的風評從此徹底完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