歌曲錄完了,mv拍完了,舞蹈也編好了,最後拍好宣傳照和專輯內頁,張賢勝便差不多只需要和伴舞團隊在練習室里一遍遍地排練。鄭智雍有空的時候也會參與,他作為feat沒有什麼動作和走位,在輪到自己的時候上台,從伴舞的背後走出,先是面對台下完成rap,再與張賢勝背對背完成和聲部分,就可以退散離場。這對鄭智雍來說沒有一點難度,他在練習室里第一次嘗試,就順利地完成了。
不過還有一個小問題要解決。
《show me the money》的第一輪海選在五月十日,那天張賢勝要上《人氣歌謠》打歌,據鄭智雍得到的消息,這次參加《show me the money》的海選的人足有七千多,負責審核的製作人卻只有九個,鄭智雍數學不好也能算出來,他鐵定趕不上《人氣歌謠》的錄製。
本來鄭智雍的想法是他缺席這一場,rap的部分由伴奏帶解決,張賢勝卻提出了不同的意見:他想自己完成rap部分。
理由也非常充分:“以後beast開演唱會,我總會在solo舞台唱這首歌,每次都放伴奏不太好,也不好麻煩你,不如我自己來。”
“粉絲福利?”
“這麼說也可以。”張賢勝說。
那就教吧,big bottle的四個都教過了,也不差一個張賢勝。再說,張賢勝的聲音條件其實挺好,但是在“意識”上實在欠缺——那種rapper特有的感覺依賴於天賦,也依賴於表達自我的欲望,二者都是張賢勝所不具備的,不過只要學一段rap的話,卻沒什麼問題,該怎麼說鄭智雍會去想。
“啪,啪,啪。”
鄭智雍抬起手,緩慢而有節奏地擊掌:“做得好,賢勝哥,上台的時候你只要不犯rapper的通病,舞台就是完美的。”
“通病?是什麼?”練rap練得口乾舌燥的張賢勝喝了一大杯溫水,才問道。
“忘詞。”
張賢勝嗓子裡的水差點噴出來:“你在台上不會忘詞吧?”
“我還沒有忘詞過。”鄭智雍記憶力強,臨場心理素質也不差,在地下活動的時候,確實沒有犯過“忘詞”一類的失誤。
“忘了也不要緊,我會接上的。”
鄭智雍看張賢勝那一臉認真,啞然失笑:“賢勝哥學會這段rap,真的是一舉兩得。”
張賢勝也微笑著點頭:“是的。”
“咚咚咚。”
這時,敲門聲響起,張賢勝走過去開門,看到來人有些驚訝:“社長。”
“賢勝”,盧賢泰稍稍頷首,算是打過招呼,“現在方便嗎,我有話要找鄭老師談一談”。
第61章 61.拒絕
在職場裡面,如果關係比較親密、或者對方是一個非常非常普通的員工,那樣可以喊名字,表示尊重的話,最好在姓氏的後面加上頭銜。鄭智雍雖然年輕,確實是有教師資格的,加上那傳說中很強大的背景,公司裡面和他打交道不多的同事,一般都會喊他“鄭老師”。